2013年2月11日 星期一

歷史散步-----談發生於1923年的"治警事件"



歷史散步-治警事件

文/蔣朝根
 
編按:"治警事件"是日治時代知識份子最大的公共政治案件,海內外都有極大幅報導,是殖民地住民反專制,爭取參政權的宣示。
 2013年適逢治警事件90周年,蔣渭水文化基金會已籌劃一系列相關主題的歷史展覽活動以及音樂會,音樂創作演出包括社會運動歌曲音樂會-----"自覺的年代,咱作伙來唱",以及兩百人參與演出的清唱劇----"那些天,蔣渭水在牢裡"。

大正12年(19231216凌晨6時,第九任總督內田嘉吉以「治安警察法違反」,全島大逮捕「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會員,史稱「治警事件」。蔣渭水稱之為「台灣獅子狩」,獅子日語發音しし與志士相同,意指總督府對台灣志士的獵捕。

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成立於大正12年(19232月,以推動設置「台灣議會」的參政權運動,倡議由台灣住民公選出議員,替代總督行使立法權以及預算協贊權,被視為殖民地自治的民族運動。

大正13年(1924218,「治警事件」豫審終結,從72587,經過八次公審開庭,法庭中有總督府官員、記者、清晨五時就排隊等候買旁聽券的群眾,堪稱台灣司法史上的奇聞。除台籍辯護律師外,還有仗義來台辯護的日本律師團,展開法庭大辯論,時任日本眾議院議員,擔任台灣議會設置請願介紹委員的法學博士清瀨一郎,還為台灣人遭受的殖民統治迫害當場淚灑法庭。818,第一審宣判,出乎總督府意料之外,被告獲判無罪。堀田真猿裁判長認為:「被告所說的話,是三百六十萬島民為日本帝國所要說的」。

檢察官上訴,1029,二審從無罪變成有罪,蔣渭水被判刑禁錮四個月。大正14年(1925220,三審維持審原判。當日同志數十人,在江山樓為蔣渭水餞別,爆竹盛放後,備好書籍百餘部,在男女同志四、五十名的簇擁下,蔣渭水再次入位在古亭「福住町」,蔣渭水稱為「古亭大旅社」的台北監獄八十天。

治警事件造成「精神復興現象」,為了爭睹志士的獄中文學,台灣民報的銷售量大增,志士出獄後,各地演講的邀請如雨下,應接不暇,將文化運動推向最高峰,文化協會的會員也從被打壓的的低谷652人,成長至1171人。
 
"治警事件"是日治時代知識份子最大的公共政治案件,海內外都有極大幅報導,是殖民地住民反專制,爭取參政權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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